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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农业农村局以“全新细”措施 切实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-澳客下载

2022-12-30 15:23:57 作者: 来源:市农业农村局

市农业农村局以“全新细”措施

切实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

为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,提高农业执法制度化、规范化、标准化水平,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日前,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出台了《宜宾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》(以下简称《适用规则》)《宜宾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(以下简称《裁量标准》),并向社会公开发布。《适用规则》《裁量标准》是我局及时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,确保农业农村部门公平、公正、合理实施行政处罚,出台的一部规范性文件。

一是突出“全”。根据本局行政权力清单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立改废情况,对我局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全面梳理,明确动态调整范围为部、省尚未修订公布相关指导基准且新颁布、新修订农业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所涉及的农业行政处罚事项。经过此次动态调整工作,基本实现了我市农业农村领域从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委规章到地方性法规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全覆盖。

二是注重“新”。《裁量标准》调整的103项行政处罚事项中,均是根据新修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时跟进细化裁量标准。共涉及法律、法规、规章13部,调整处罚裁量基准371项,新增细化标准18项,其中调整种子、食用菌30项、肥料6项、农产品质量安全19项、动物防疫22项、生猪屠宰12项、畜牧8项,新增渔业3项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3项行政处罚事项。

三是抓实“细”。对照部、省标准对本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细化、量化和调整,最大限度地压缩自由裁量空间,避免行政执法的随意性。《适用规则》增加了上、下级裁量标准适用规则、共同违法的裁量规则、没收违法所得普遍规定、自由裁量说明理由、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等规定。《裁量基准》主要包括违法行为、处罚依据、违法情形和裁量标准四方面内容。依法划分了处罚种类、幅度,对每项行政处罚事项按照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、社会危害程度等,区分不同情形、不同对象划分为轻微违法、一般违法和严重违3类处罚阶次;对罚款金额跨度大的,将裁量标准细化为轻微、一般、较重、严重和特别严重5个档次,有效提升执法的公正性和精准性,实现同类案件由“一把尺子”来规范,杜绝“一律畸轻畸重”“同案不同罚”等现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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